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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2學期服務學習課程補助申請

 根據「真理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細則」第四條,本校教師於課程中規劃服務學習「教學活動」,得依下列規定申請經費補助,並依照學校會計程序辦理核銷。

一、補助額度:每一課程活動次數不限,總金額以8,000元為上限

二、補助內容:進行服務之交通費、保險費、餐費、文具及教學耗材、印刷費、演講費;經費使用以下列項目及範圍為限。

  1. 1. 交通費:教師與學生往返服務地點之交通費。
  2. 2. 保險費:教師與學生往返服務地點及服務活動之保險費。
  3. 3. 餐費:服務活動及成果發表會之餐費。
  4. 4. 文具及教學耗材:本課程教學、辦理服務活動及成果發表所需文具耗材費。
  5. 5. 印刷費:本課程教學、辦理服務活動及成果發表所需之印刷費。
  6. 6. 演講費:邀請校外專家進行服務活動相關之講座費用。

​三、經費執行期限:本學期請於112年6月16日前將完整經費核銷文件繳交本組。

四、申請期限:

  1. 1. 最晚請於服務學習活動開始前二周提出申請。
  2. 2. 考量前述經費執行期限,本學期請於112年5月26日前提出申請。
  3. 3. 補助總額度有限,將依申請順序依序審查核定,用完為止,請儘早提出申請。

五、申請文件:

  1. 1. 活動申請表(請依紙本繳交,包含課程基本資料、受服務對象、服務活動說明等)。
  2. 2. 課程大綱(請依紙本繳交)。
  3. 3. 合作協議書(由依紙本繳交可後補;長期固定之合作對象可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簽署)。
  4. 4. 授課教師可選擇性提供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(請依紙本繳交)。
  5. 5. 上述資料請確認後簽名送至服務學習組,即完成申請程序。
     

六、請申請教師以下2面向規劃課程內容:

(一)深化面向:透過跨學期延續性之課程規劃支持延續性的場域實踐,除培育學生「人文關懷」及「社會參與」等未來關鍵能力,同時引導形塑學系特色。
(二)跨域面向:透過跨系合作之跨領域服務活動規劃,除培育學生「跨領域」及「問題解決」等未來關鍵能力,同時引導建立跨領域之USR種子團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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