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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服務學習績優教師選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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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服務學習績優教師選拔說明~

  1. 依照「真理大學服務學習績優教師獎勵辦法」規定,凡本校任教二年以上之專任教師,且非前學年服務學習績優教師獲獎人,得以近二年內所開設之服務學習課程為案,提出申請。任教年資採計至選拔前一學年七月底止。
  2. 本次選拔之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108/10/31(四)。
  3. 推薦表內所填報之課程及活動數量不限,表格請自行延伸或刪減。佐證資料格式不拘,電子檔案或實體物品皆可,請自由發揮。
  4. 請將「推薦表紙本」及各項「實體佐證資料」(例如:物品、光碟等等,審查後歸還),擲交服務學習組(活動中心一樓,分機1261)。
  5. 請將「推薦表電子檔」及各項「電子檔佐證資料」(例如:成果報告書、網站等等),以email傳送至au1809@mail.au.edu.tw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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