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

100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補助申請

一、申請對象
本校各學系及通識教育中心教師,有意將「服務學習」之教學法融入現有專業課程者,歡迎提出申請。
二、課程規範與實施方式
(一)本課程之目的為教導學生運用專業知能,進行校外社區服務,並透過服務提升學習效果。其教學活動除課堂講授外,應包含課程總時數12小時(含)以上之社區服務實作。
(二)本課程內容規劃應包含以下四階段:
1.準備階段:專業知能訓練、服務理念說明及服務方案規劃等。
2.服務階段:進行校外社區服務。
3.反思階段:問題檢討、省思與修正,學生應繳交服務學習反思書面報告。
4.慶賀階段:期末舉行成果發表會,授課教師應提交課程成果報告。
(三)授課教師依據學生課程參與、服務成效、反思報告、課堂出席率、服務對象之評價及其他相關學習成效作為成績考評之依據,並應明列在課程大綱。
三、課程補助
依據「真理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細則」第四條規定,經服務教育課程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之本課程,得申請最高貳萬元之經費補助,並依照學校會計程序辦理核銷。
(一)教師與學生前往服務地點之交通、保險、誤餐費。
(二)本課程教學必需之材料費。
(三)辦理成果發表會等費用。
(四)課程成果報告之製作、影印等費用。
四、課程獎勵
依據「真理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細則」第六條規定,本校教師開設本課程經審核通過,於學期結束後由服務學習組簽請校長加發18小時鐘點費。
五、服務對象
本課程服務對象以校外非營利機構單位,有需要提供專業協助者為主。須簽訂合作協議書。
六、申請期限
請於收件截止時間100年12月29日(星期四)前,將開課計畫書及補充問卷擲交服務學習組(三H學苑謙遜樓一樓、分機1261)、並將電子檔傳送至au1326@mail.au.edu.tw
Click Num: